我编辑的一个稿件,写的是一个当年的地下党员把一切献给了他为之奋斗的事业,甚至所用名字都不是自己的,妻子都是上级指派的。如今主人公早已不在人世,他的90高龄的妻子则成了植物人。
文章标题是《隐身人》。他们的女儿在讲述中说:妈妈的病危通知单一张接一张地来――那是天国的爸爸发来的电报,就如他
我在《编者按》中则大发感慨,联想到今日“喧嚣,闹猛,什么都可以拿来曝光,炒作,叫卖,都可以拿来‘晒’的世界”,我说,“那个世界正相反,安静,沉着,坚定,一切都在暗中行进,只有信仰像星星在头顶闪烁。”
没想到的是,在审稿过程中有关部门告知:这个人的事,比较敏感,不发为宜。敏感在哪里?我在权威资料上找到答案,上世纪30年代中期,他曾有过被捕数月后又被保释的经历。
稿子没发出,本来也许可以浮出水面的《隐身人》又继续“隐身”,深深地沉入历史的水底。
那次被捕,他如果为主义牺牲了,如果牺牲的情节戏剧性一些,他的事迹还可能被编进教材,他的故居还可能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拍成电影、电视剧都不是没有可能,总之可以在革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可是他活着出来了。那么他有没有出卖同志?有没有变节行为?还是曾与敌人斗智斗勇?这些,无人为他证明。而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他不会对任何人讲出实情,包括亲人。于是他成了真正的地下工作者,带走了他所有的信息密码,我仿佛看见他诡谲地笑着,笑他赢了我们所有的人。(《羊城晚报》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