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近日发表的《稷山诽谤案始末》一文披露了稷山县公安局负责人对所谓“诽谤”的一段话:我们认为不仅仅是对县委书记李润山同志个人攻击,而是对稷山县大好形势的攻击”。这是该县公安局之所以立案逮捕乃至通过检察院公诉的理由。
《刑法》种种犯罪名称中,找不到“攻击全县大好形势”这一条罪状。
其实,一个地方形势好与不好,不是由官员说了算,而是通过方方面面体现出来的。地方形势好,包括经济发展、物价稳定、公平公正、人民安居乐业和谐相处。这些指标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决不是由官员的一言堂能代替、概括的。稷山官员把“攻击全县大好形势”视作问罪一条,无疑是站在官员利益角度上讲话,而不是站在客观公正立场衡量。(《羊城晚报》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