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的悉尼,我视家附近的罗斯罗森林为“后花园”。
那日,见花园里的花草树木皆蔫蔫的、瘦瘦的,便拿上几个大口袋与家人开车去森林取“土”――那里的腐质层足足有半尺厚,掏一些回来撒在花园里,无疑是上佳肥料。
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带去的几个大口袋就装得满满当当。接着,便一次两袋或一
土运到车旁。因是上坡路,最后一袋运完,我已是气喘吁吁,于是便坐在台阶上休息,等家人上来后便开车回家。
这时,眼里突然出现了一双穿着登山鞋的大脚,抬头一看,面前竟立着一个又高又壮、身着运动服的澳大利亚中年汉子。他满脸凝重,神情严肃,看看我,又看看那摆在地上的腐质土口袋,连连摇头。我便连忙解释道:“拿回家去给花草树木作肥料。”
家人匆匆赶到,一问方知,他竟是这座森林的义务守林人。“森林里所有东西都是大家的,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都不能拿出森林一步。若违反了,至少罚款五百澳元(折合人民币三千元)。”一听罚款,我们的头“嗡”的一声大了,便连忙申辩道:“我们就住在这小区里,我们也是为了绿化美化环境,森林入口处并没有明显的标志。”
守林人沉吟片刻说:“念你们是初犯,又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的,这次就算了……”
以后到森林漫步,即便看见我们最爱吃的像九月香葡萄般紫莹莹的剌莓,也别着脸绕了过去。(《北京青年报》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