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合约
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的合约,而股票交易的是公司的所有权凭证――股票。前者交易的对象是合约,不是现货,而合约是存在有效期的。因此,股指期货有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而股票只要在上市公司的存续期内,都是长期有效的。
保证金制度
股指期货和股票都实行保证金制度,都是合约交易。但是,具体规定是不一样的。股票是以成交金额的100%作为保证金,而股指期货只需要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杠杆比率较高。股指期货交易中,每个交易日都会进行结算盈亏,要求投资者持有的头寸不能出现“负债”,即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投资者的账面盈利可以提走,但如果发生账面亏损,则下一交易日开盘前必须补足规定金额(即“追加保证金”)。而且由于股指期货不是全额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者的投资本金。
股票交易是全额保证金交易,不存在资金杠杆,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因此无须追加保证金,也不会发生透支投资本金的现象。
交易制度
从交易方向上看,股票市场的操作是“单向”的,只能是先买后卖;而股指期货的操作是“双向”的,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比较灵活。
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交割以现金形式进行,即在交割时只计算盈亏而不转移实物,在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期,投资者完全不必购买或者抛出相应的股票来履行合约义务,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场出现“挤仓”的现象。
股票交易则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投资者在结算时按照交易价格钱货两讫。
(《股指期货投资攻略》姜昌武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