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市民乐镇的“小百花”歌舞团,成立于2003年,前身是迥坡村村民自发组织的秧歌队,演员都是当地农民。歌舞团团长余育军告诉记者,由于节目都是自编自演的,贴近村民日常生活,因此颇受欢迎,每个月都要演出十几场,春节期间达到二十多场。
成立之初的“小百花”面临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服装、道具
2004年3月,“小百花”制定了管理条例和入股办法,规定演员都要入股,100元一股,每人入股金额最高不能超过2000元,最低不能少于100元。当年,歌舞团第一次筹集资金近4万元,他们利用这些资金更换了音响、服装、道具,还邀请了专门的艺术指导充实实力。
2005年,“小百花”艺术团年均演出130多场,还清了债务,演员得到了分红,积极性更高了。(《新华每日电讯》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