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投机倒把”还适用吗

2007-07-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务院《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是在1987年出台的,至今已有20年。曾参与该条例前期制订的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宁望鲁说,条例规定的11种投机倒把行为中,有一半是以“倒卖”的概念来规范的。而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倒卖”其实就是交易双方买卖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条例在现实生活中适用的范围

确实越来越小。特别是当《刑法》已经将“投机倒把”罪名取消之后,条例的存废就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

从2005年起,有关部门就开始起草《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作为条例的“替代品”。可以预见,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不久的将来,“投机倒把”将彻底退出人们的经济生活,而相关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也将有更准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人民日报》7.17)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