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发现可知,我国古代很早就在写作、抄书过程中使用过一些表示句读的符号。如1972~1976年间,在甘肃居延发掘出土的一批汉简中,有“■”、“?”、“●”、“○”、“∠”、“?”等符号,它们均起着句读或后来标点符号的作用。
汉简中的这些特殊符号,都有它们各自特殊的用途,有的是起到后来“,”的
作用,如“●”;有的起到“、”的作用,如“▲”、“・”、“?”、“∠”等;有的起到句号的作用,如“卩”;有的则起到标识章首或分行、分段的作用,如置于行文起首处的“○”、“■”等符号。同时,在汉简中还出现了与后世的逗号“,”和顿号“?”等类似的符号,其作用也和后世的用途差不多。这说明,至迟在汉代,人们还是使用一些特殊的符号来表示句读,以便于阅读。(《光明日报》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