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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他人在场男女生禁单聊?

2007-08-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月初,广西宜州市一中出台了《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商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当这些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一对一交谈。男女同学在交谈过程中,不允许存在任何身体接触;男女同学不能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更不能在就餐地卿卿我我、交

头接耳等……”

对违反校规的:“第一次先写检讨和保证书,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重犯者请家长到学校与校方共同教育,然后由家长带回去反省3至7天,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再次违反者勒令退学。”一名学生称:“食堂里面、宿舍楼口、教学楼口都装有分辨率很高的探头。”

据说,校方在全校学生大会宣布此规定时,学生一片哗然。不过,大多数家长表示支持学校的做法。有的家长说:“现在的学生太时尚了,学校这么规定,我看很有必要。”该校副校长贺艳萍称,该校上学期有3对学生因为早恋造成严重后果,其家长责怪学校没管好他们的孩子。这套校规并没有侵犯人权,这样的规定不会影响男女学生的正常交往。(《新京报》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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