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先后两次到德国弗莱堡的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旁听开庭,印像颇深。
首先,在法庭上,被告人不像我们采取与律师分开、直接面对法官站立的模式,而是与自己的律师并肩坐在一起,面对检察官。这不仅可方便辩护律师及时与被告人进行沟通,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使被告人由目前的法官纠问对象转变为能对裁判结
其次,旁听者不需进行任何资格审查,想听,进去坐下就是。其庭审气氛比较宽松,有时还发出会心的微笑;案子审理过程中,法官、检察官能与被告人及其律师平等地对话和讲理,最后推演出某个合乎逻辑的结论。
另外,被告审前羁押率低,他们也能配合司法机关按时到庭。开完庭后,他们又大方地与自己的律师离开,根本看不到警车、手铐等。(《中国妇女报》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