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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7-09-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跳楼砸死他人,涉嫌过失犯罪

9月3日,广东药学院学生邓国旺从宿舍7楼坠下,砸中正好路过的一名女生,两人双双倒地,被送院抢救。女生抢救无效死亡。邓国旺脱离生命危险。

广东律师胡福传认为,邓国旺即使没有伤人或伤人的故意,但却因跳楼时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或犯过

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胡律师指出,邓国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广东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邹宇华表示,将通过此事在学生中开展生命教育。(《广州日报》9.6练情情等文)

自演绑架案被刑拘

8月15日晚,天津公安武清分局接到一名姓高的女子打电话报警称:其丈夫赵某被人绑架了,“嫌疑人”打电话向其家人索要1.5万元赎金。民警随即出动百余名警力,将嫌疑人有可能出现的范围内数十个电话亭都控制在视线内,一张大网全面张开。下午3时许,一名身穿深色外衣的男子出现在公路边的一个电话亭旁。办案民警发现这名中年男子的体貌特征与报警人高女士叙述的其丈夫的特征极为相符。后经辨认,该“嫌疑人”正是高女士的丈夫赵某。在刑侦支队,赵某对自编自演绑架案件的事实供认不讳。作案的原因竟然是:钱不够花,让家人凑点。赵某对自己所做的事表示非常后悔。(《天津政法报》9.4王强媛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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