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凯润花园一样,温州市区沿河的西子新村、黎明侨村等小区的居民,也都深受船舶噪声干扰之苦。据统计,进入市区内河的船舶
十几年来,这些沿河居民要求政府执法部门加强对船舶噪声管理的呼声从未中断。1998年,温州市政协委员虞国茂为此提交了一份提案。在此前后,也曾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最后仍是不了了之。记者近日进行了一番采访。
拨通温州市环保局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说:“按照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产生噪声,应该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我们环保局无法对此作出管理与处罚。”
电话打到温州市港航管理局,回答说:虽然他们单位名称叫港航管理局,但实质上并不是法律上所规定的港务监督机构,内河夜间监航应该属于海事局管辖范围。
电话打到海事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夜间船舶噪声的确归海事局管,他们也管过,但起不了作用,原因是船舶夜间产生噪声与船舶发动机的消声器有关。
船舶检验处人员说,他们检验时,这些船舶的声响装置都是合格的,至于后来船主有没有进行过拆装或改装,海事部门要进行动态检查。
在采访中,有人说,运砂船运输的砂石属于建筑材料,建设局对此负有管理执法责任;它所占用的是河道,水利局也有治理责任。
虽然各个执法部门都说自己有苦衷,但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眼中的每个部门都代表政府,政府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行政运行协调机制,协调矛盾,解决问题。(《法制日报》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