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一亲友从旅行社购买了一张到澳门的商务签证,并去了澳门三、四次。前两天,他突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称其涉嫌偷越边境罪。请问,他使用的商务签证是真实的,凭什么说他偷越边境?
李松南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2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你亲友购买的商务签证从形式上看是真实的,但由于你亲友和商务签证的申办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纯属假冒申办单位员工,显然违反了国境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商务签证自然是无效的。
另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间题的解释》规定,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即构成了犯罪。因此,你亲友的行为已构成了偷越边境罪。 (《上海法治报》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