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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拒付存款输官司

2007-09-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5月10日,王先生立下遗嘱,将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金海湖支行的2.6万元存款分为4份,由几个子女继承。

老人去世后,子女们发现存单丢失,就补办了挂失手续,但去银行支取存款时,却被告知,挂失存单的钱款必须本人来领,否则就必须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说明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才能取钱

。由于银行拒绝给付存款,子女们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先生生前所立遗嘱有效,银行拒付没有法律依据。近日,北京平谷区法院判决银行支付全部存款及利息。(《北京晨报》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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