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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创始人夫妇对簿公堂

2007-10-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最大的手机连锁企业,由邰武淳和妻子芦某创办。去年,两人离婚。11月,芦某与母亲王某主持并召开了中复电讯董事会,做出了罢免邰武淳董事长职务,由芦某担任董事长的决议。12月,邰武淳将中复电讯和芦某告上法院,请求撤销上述董事会决议。

邰武淳在起诉书中说,1993年,他

和芦某设立中复电讯;1996年7月,中复电讯公司由前身私营企业北京中复机电设备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工商登记过程中,为避免日后与夫妻以外的他人发生经济纠纷,保证中复电讯公司的股东仅是他们夫妻两人,同时又为了符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的规定,他与芦某虚构了两位自然人――王某和臧某做股东,成立了形式上的董事会。在工商登记档案中,王某和臧某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姓名、照片、出生日期、住址等信息均是由多人身份证件信息拼凑复印而成的,且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的相关消息均是伪造的,而且这两名“股东”在工商登记显示的出资都是由他自己支付的。

邰武淳认为,公司的真实董事只有邰武淳和芦某,这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所以中复电讯并不存在真正的董事会。因此,他要求确认王某以及臧某不具有股东资格。

北京朝阳法院通过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查询得知,中复电讯公司工商档案中记载的王某、臧某等相关信息与客观事实不符。法院认为,工商登记的王某、臧某在客观上不存在,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判决臧某、王某不具有股东资格。

一审判决后,邰武淳继续担任中复电讯董事长。芦某不服,向北京市二中院提出上诉。

(《京华时报》9.27裴晓兰宋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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