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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理应归公众

2007-10-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公园的定义是:供公众游览休息的园林。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休闲类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的趋势。在休闲公园回归“公”字的同时,综合类、专类公园、名胜古迹公园却逆势而动,呈现出浓厚的商业味道。

公园是涨价还是免费?这一话题已经争议了很久。涨价的理由是可以控制人数、保护文物。但

是,高价格并没有起到控制人数的作用。“十一”黄金周,各名胜古迹公园、旅游景点均出现了人流高峰。

游客们说:“公园不姓公的原因在于公园成为公园团体谋利的工具,绝不单纯是为了‘保护文物’。政府应该查一查,公园从游客身上赚的钱都用到哪里去了?”

有学者表示,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名胜古迹类公园成为多数群众想去的地方,具有不可替代性。同时随着我国政府财力的增加,政府对公园景区等公共资源实施免费,已经具备能力和条件,公园正常运营的费用应由政府公共财政来承担。还公园于公众,是百姓的期盼。(《新民晚报》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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