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炒股获刑15年
范某今年43岁,原是中国新兴供销公司副总会计师。因贪污、挪用单位80万元公款用于个人炒股,近日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终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新京报》10.6陈俊杰文)
幼儿闷死 园长获刑
没有取得办学资格的幼儿园派校车接送学生上学,司机孙毅因为疏忽将一名3岁幼儿滞留校车中6小时,导致其死亡。近日,安徽省肥东县撮镇“蓝天幼儿园幼童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幼儿园园长阚翠明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孙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附带民事赔偿18万元。(《北京晨报》10.8熊润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