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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驾照为何“必须上驾校”

2007-1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开车上路得持有驾照,而上完驾校后才能考驾照,这已成为公众习以为常的东西,并当成了一个天经地义的常识――没想到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迷局下违法的捆绑,一种巨额培训利润驱动下的垄断行为。据媒体报道:揭开这一切的是一个叫樵凌的深圳市民,他在权利较真中已成为中国以“个人身份”参加

驾考的第一人。

考驾照凭什么必须经过驾校培训呢?从来没有哪个部门给出过令人信服的理由。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称,只要准备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就可以申请考试――也就是说申请驾考并非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许多地方却都规定考驾照必须有“驾校培训记录”,对此深圳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解释称:公安部规定只是一个宏观指导,我们可以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法。

哪条法律规定过“如果公安部只有宏观指导,地方就可以制定自己的实施办法”了?这是典型的乱设行政许可。对于公民,法无禁止即自由;对于公权,法无授予即禁止。这既是宪法的核心原则,更是行政许可法的灵魂精神。可在部门利益和执法经济的驱动下,许多地方的不少部门已经养成了“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地方就可随便制定标准”的乱设许可习惯。比如生猪屠宰,法律要求“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到了地方就具体化为“六七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只保留两三家官办屠宰厂,五六十万人口的城市集中为一家”,形成屠宰的垄断。又如民办学校,法律对设立民办学校没有订出具体条件,而有些地方则设定了“占地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等许多条件,使民办学校很难合法生存,形成教育资源的垄断。规定“考驾照必须上驾校”更是如此。公民原本有权利自己选择驾驶技术的学习途径,也是可以避过驾校高昂的收费的,可如今行政权力赋予了驾校“必须上”的垄断身份,那驾校收费想不高都难了。(《羊城晚报》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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