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市民王先生状告市交管支队、城管执法局每次收取3元的临时占道停车费涉嫌违规,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公益诉讼。它的意义并不在于输赢,而在于促使有关部门给路边停车收费一个明确合理的说法。
就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而言,正如王先生所质疑的,车主已经交纳了养路费,
就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而言,我们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无法找到路边停车收费的任何法律依据。这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就路边停车收费的规范性而言,车主们更是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为什么这个路边的收费是5元,那个路边是10元,收费标准是据何而定的?今天不能停的地,明天划线收费就能停,哪个地方能否停车的依据又是什么?道路资源是公共的还是部门私有的?
就路边停车收费的透明性而言,车主们在路边停车交费,往往是交到了“红袖标”的手上。而所有的“红袖标”是否都属于政府,就无从考证了。这就不免让人担心:停车费到底交到了哪里,最后真能用在城市道路建设上吗?
路边停车收费,是实行了多年的“惯例”,可上述这些问题,至今还没有理清,车主稀里糊涂地交,有关部门稀里糊涂地收。这种现象不应再继续下去,有关部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该给路边停车收费一个明确的、合理合法的说法了。(《检查日报》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