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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汽车排放税”是否必要

2007-11-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日前透露,财政部、国税总局、环保总局三方正在研究制定征收污染产品税和排放税的有关政策。其中排放税针对终端消费者征收,可能会在加油时一并征收。

据介绍,汽车尾气排放税属于排放税其中一种,如果尾气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车主就要为其缴税。排放税有望

在“十一五”期间出台。对此,中国财政学会的林江教授表示,排放税主要是出于环保的目的。不过,对终端消费者征税,会面对“设定检测标准和方法以及申诉途径”等诸多问题,这无疑将增大征税成本,可操作性不高。“如果是对企业征税,那么征税成本就较低。”林教授表示,国外很少有对消费者征收排放税的例子。

而《新快报》刊发评论则认为,结合即将诞生的燃油税来看,征收排放税有双重收税的嫌疑。因为燃油税的一项目的就是降低社会能耗,减少污染。作为油品的“终端消费者”,为燃油消费行为付出了两次“目的完全相同的代价”,这种重复埋单是不合理的。“排放税”完全可以在燃油税中得到体现。 (《广州日报》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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