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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规定

2007-11-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基层军官津贴大幅提高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总后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起,排职、连职军官在现行岗位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40%和150%。同时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以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北京青年报》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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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无故不就业,取消低保

辽宁省抚顺市政府近日出台规定:劳动就业部门将根据社区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人员的实际情况,为其介绍月工资不抵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岗位。如经两次介绍,均无故不就业者,民政部将取消其低保待遇。(《工人日报》11.20)

明年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

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北京日报》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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