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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30岁现象”

2007-12-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2月3日,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卢铁峰为近千名来自市直机关的青年干部做了主题为“青年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透视与预防”的讲座。

卢铁峰介绍,广州职务犯罪有四成是30岁左右的青年所为。“70后”、“80后”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出生在改革开放年代,成长在信息网络时代,工作在稳定舒适环境。他们普遍对国家发

展认可度很高,对所处现状的满意度低;对工资待遇期望值很高,对劳动付出的情愿度低;对物质化生活追求很高,对挫折失败的承受力低。因此,一旦当他们有权时,就极易使用权力来捞钱,陷入犯罪的泥潭。(《北京晨报》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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