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湖北贫困农村地区的小阳(化名)被查出身患糖尿病,其后一直在医生指导下治疗,每月要花去200元的胰岛素药费。由于害怕病情会影响高考录取,小阳在填报高考登记审查表“疾病史”一项时,选择了隐瞒。
小阳考入山东中医药大学后,校方一直没有发现其有糖尿病。由于每天要注射胰岛素,小阳要到学校医务
今年11月21日,小阳突然接到一张以教务处名义发出的“学生处理告知书”,告知书称“在2007级新生入学体检复查中,因患有I型糖尿病,不符合医学专业入学体检要求”,“按照学校处理意见取消入学资格”。学校要求小阳在这份告知书上签字。小阳认为,学校应该本着对学生前途负责的态度,只要患病学生能够自理,不影响他人,就应该录取。最终,小阳拒绝在这份退学告知书上签字。
校方介绍:近三年,用于学生住院的费用达230余万元,远远超出了公费医疗拨款额。其中有两名患白血病学生,学校已为其支付医疗费50余万元。更让学校头疼的问题是:如果患病学生发生意外情况,责任由谁来承担?
北京刘晓原律师认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没有规定“禁止录取”患有糖尿病的学生。小阳隐瞒患病史只是为了能上大学,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患的是糖尿病,不具有传染性,不会影响到他周围的同学和老师的身体健康。(《北京青年报》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