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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物业换岗成为“老大难”

2008-01-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市玉佛城小区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末,一直由上实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04年6月,上实物业与玉佛城小区的合同到期,业委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新物业。上实物业没有参加招投标,也不愿退出小区。2006年以来,新聘物业始终无法入驻小区、正常开展服务,以致业委会将上实物业告进了徐汇区法院。

其原因,小区业主不满物业服务质量,以致拖欠物业服务费,使双方矛盾加深。最终,在小区更换物业时爆发并殃及新物业。

玉佛城小区的物业矛盾,其实还隐含着深层次的利益关系。作为小区前期物业的上实物业,与小区房产开发商是关联公司。由于与开发商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业主往往会担心这些前期物业维护开发商利益多于维护业主利益。事实上,引发矛盾的一些前期物业也正是因为与开发商“沾亲带故”而少了一份服务意识,多了一种“反客为主”的心理。一旦被“炒”,它们往往会凭借与开发商的关系寻求种种“庇护”。

新老物业交接中出现的问题有着多方面深层次的原因。虽然《物权法》对业主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有明确规定,但由于不够具体,还难以完全避免物业交替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如何进一步细化完善法律,规范解决这一民生“老大难”,值得关注。(《解放日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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