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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竟不知合同内容

2008-01-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温某是我国一家国际航空公司飞行员,1997年7月17日,温某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为了到加拿大定居,2007年8月29日温某向该公司提交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因公司不同意温某终止合同的申请,温某将它诉至北京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2007年12月27日,在庭审中,该航空公司代理律师称,根据公司规定,职工

自费出国留学、定居,必须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必须填写该航空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经批准后,职工方可办理有关证件、物品移交和赔偿金等事宜,最后办理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温某出国定居没有得到航空公司的批准,故其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

而温某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回应说,温某在与航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自己手中连合同的复印件都没有,怎么会知道这个规定?

2008年1月11日,此案将第二次开庭审理。(《市场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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