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虑到孩子上学,北京的李先生卖了自己原来的房子,通过链家地产公司购买了朝阳区望花路西里小区刘女士的房子。李先生搬进新居没多久,就听物业和邻居说房子里发生过死亡事件。随后,他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索赔。
朝阳法院认为,李先生主张房屋内发生过刑事案件,没有事实依据,要求被告赔偿也缺乏法律
主审法官表示,“凶宅”、“吉宅”只是一种民间说法,目前还未成为一个法律概念,所以本案判决中未考虑此因素。(《京华时报》1.19)
[值班总编推荐] 保洁休息室的讨论中,年轻人走在前列
[值班总编推荐] 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马来西亚最高 ...
[值班总编推荐] [第五届消博会]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多点“青年味”,引领网上理论传播新风尚
“三个更加注重”,指引林草事业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