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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贪官受贿高发期

2008-01-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记者随机抽取近3年来北京东城法院、海淀法院和一中院审理过的100起受贿案,发现78%的官员受贿“喜爱”凑春节的热闹。春节期间成了行贿受贿的高发期。

2005年至2007年,在100名获罪官员中,级别最高的为部级,最基层的为科员。78人是在12月至2月的春节期间收受贿赂。

在手段上,方式更加隐蔽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总经理聂玉河在春节期间,曾经收到过藏在鱼肚子里的10万元现金。原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培训部副总经理魏湘滨,在送来的烟酒茶叶中发现了码得与香烟一样大小的10万元钱。

在100起受贿案件中,63人的年龄集中在40岁至59岁,18名在27岁至39岁之间。

近一半的受贿官员中在庭审期间提出,春节是与上下级和亲朋好友之间联络感情的大好机会,收礼送礼是人之常情,不该认定为受贿。(《法制晚报》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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