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在文物艺术品市场上,证明真伪的鉴定证书竟一时“洛阳纸贵”,成为文物艺术品验明正身的不二法宝。然而,由于市场的失序,这类证书已不全由机关、团体核发,不少已由鉴定者个人出具了。因此,此类证书的公信力,不能不令人怀疑。
一年前,有位鉴定委员给一位收藏者鉴定一批瓷器,出具了鉴定证书。当
出具鉴定证书是件严肃的事,它不仅是证明文物真伪身份的凭证,也是司法诉讼的依据。如果与收藏投资挂起钩来,则关系到一个人家业的兴衰。鉴定者纯粹因眼力不济,偶尔失手也是有的;但如果因利害关系而出具虚假证书,那么,同时出具的恐怕还有操守和人格。(《人民日报・海外版》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