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上旬,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7月1日起,该市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地铁。
7月1日开始,乘坐公交车的70岁老人会更多。老年人骨质疏松,容易骨折,司机一个急刹车或者急转弯,都可能给老年人带来伤害。老年人意外伤害率也会提高,万一出了什么状况,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这
一位律师说,市民买票乘坐公交车,就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承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因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如果老年人免费乘车,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与公交公司无法建立合同关系,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将会引发法律纠纷。建议政府、老龄委和公交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老年人免费乘车事故赔偿基金。(《江南时报》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