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有关部门规定,从事房屋中介行业,只能是以做居间来赚取佣金。房地产经纪公司收取的中介费用,应是以专业知识为顾客代办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复杂手续的报酬,而绝不应该收取买卖双方房屋的差价。但目前,随着二手房价正水涨船高,一些不法中介采取“吃差价”方式,正成为扰乱二手房市场的“黑手”。
“光凭
李先生原在北京万柳地区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前段时间打算出售。他找到中介公司,业务员看过房子后,很痛快地一次性付给李先生85万元。后来李先生打听到,中介公司以95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一位购房者。“经纪公司一下子就赚了10万元。”李先生心有不甘地表示:“邻居听说了我的卖房经历后,直接报到95万元。”
“谁卖的价格高,我就把房子委托给谁。”何先生这样告诉笔者,“我的房子在不同的中介公司都挂了牌,同时,我们之间还有协议,在房子底价的基础上,谁如果能够多卖的话,多卖的部分我们五五分成。”类似何先生这种想法的房东并不在少数。(《今日财富报》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