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在北京一家电器商场,一中年男子以13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21英寸的长虹纯平彩电。购买前,他曾咨询过,该电视能否与电脑相连当显示器用,店员给了肯定的答复。没想到,电视搬回家后,他发现根本不能与电脑连接。经厂家维修人员上门调试后,还是不能正常使用。于是,这名顾客又来到卖场交涉。
由于
就在警方介入调查的同时,买方与商家进行了协商,商家为其更换了一台新的电视,被“抢”走的电视也由员工抱回电器城。由于双方调解成功,警方不再追究此事。
律师卿森泉表示,这名男顾客没有与店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也没有进行暴力威胁,因此不应定性为抢劫。(《法制晚报》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