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表妹(我姑姑的女儿)自幼一起长大,双方曾有过爱慕之意,但考虑到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我们保持了理性克制。前不久,表妹在一次车祸中丧失了生育能力,我认为我们结婚已不违反优生学和遗传学规律,我和表妹是真心相爱的,我们计划明年结婚。可以吗?
专家解答:
由于血缘过近的亲属结婚,会影响后代身体的健康和智力水平,不利于民族健康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此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是指凡是男女双方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以及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或者为叔、伯、姑与侄子、侄女关系,或者舅、姨与外甥女、外甥关系,法律禁止他们结婚。
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结婚,同时也是伦理道德观念的要求,是世界各民族共同的习惯和道德。对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无论是否有生育能力,法律都明确规定禁止结婚。因此,你和你表妹不可以结婚。(《法制今报》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