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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案”竟由儿子一手策划

2008-03-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7年8月1日凌晨,家住上海市金山区的张明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电话是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你儿子在我们手中,你出50万元钱把你儿子赎回去,少一分钱也不行。”“儿子被绑架了!”张明不禁生出一身冷汗,委托好友去派出所报了案。

晚上,张明再次接到了那个陌生人的电话,通知他到指定地点。张明带着先期

筹集到的19.6万元及银行卡和密码纸来到指定地点,交到了“绑匪”手里,“绑匪”将儿子张晓军推向了张明,迅即离开了现场。

警方很快将取走“赎金”的“绑匪”陶峰抓获,而他的交代令人震惊:绑架案的幕后主谋竟是张晓军自己。经过警方一再追问,张晓军终于承认:所谓的绑架是他和好友陶峰策划的一出闹剧!绑架的目的仅仅为在“七夕”节那天给女朋友买一份体面的礼物。

张晓军,1986年6月出生,是个1米80的大个子。父母平时一直忙于生意,没时间管教孩子。农历“七夕”,张晓军思忖着要给女友买份礼物,他来到好友陶峰处借钱。陶峰说:“你父亲是做生意的,你为什么不向父亲要呢?”张晓军想,如果直接向父亲要钱,估计他不会给这么多,于是就想到用绑架来骗父亲。

陶峰问:“你爸爸万一报警了,怎么办?”但张晓军不以为然:“不会的,就算被我爸爸识破了,他也不会出卖我的,至多发发脾气也就罢了。”“骗父母的钱也是犯罪?”法律意识淡薄的张晓军在被控诈骗罪时曾惊讶地反问。

2007年11月8日,金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陶峰、张晓军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张晓军为自首,且诈骗的是其父亲的财物,因此,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案发后,陶峰自愿认罪且有悔罪表现,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惊天大案”竟是一场闹剧,但其留给社会的警示却异常沉重。(《人民法院报》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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