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成立伊始,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共审议、通过了100余部法律案,宪法修正案、物权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垄断法、反洗钱法、劳动合同法等等,圆满地完成了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
保护私有财产、
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
2004年3月14日宪法修正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以2863票赞成、10票反对、1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保护私有财产”、“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内容被写入宪法。
反分裂国家法彰显了13亿人民最大民意
2005年3月14日,也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庄严宣告:“反分裂国家法通过!”
反分裂国家法在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获得高票通过,表明和平统一已成为13亿中国人民最大的民意。将中国政府过去20多年来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加以法律化,其颁布施行必将对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物权法八度修改创单部草案审议之最
2007年3月16日,凝结着立法机关和亿万人民群众心血与智慧的物权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有2799人投下了赞成票。
物权法是民法的核心。物权制度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又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物权法从首次提请审议到最后获得通过,它先后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八次审议,创造了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
个税修改开启立法听证先河
2005年9月27日,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行业、收入各异的20名公众陈述人,在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上就个税起征点究竟应该是多少发表个人看法。一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草案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
个税虽然只是调整一小步,但在许多国人看来,却是立法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中国民主政治不断前行的一大步。
聚焦劳动合同法
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向社会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民意。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因与每位劳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各方面的意见191849件,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又一项新纪录。
监督法廿年磨一剑
2006年8月,监督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从1986年开始酝酿到2006年通过,监督法历经六届至十届共五届全国人大、20年时间。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直面问题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计风暴”的掀起……5年间,一个个频频闪现的亮点,让普通百姓真切地看到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清晰地听到人大监督规范、高效、有力的铿锵足音。 (《人民日报・海外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