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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年龄应提高到18周岁

2008-03-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由于现行劳动法允许用工单位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导致大量未成年人没有接受较高水平的教育而提前进入社会,参加工作,这将对未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全国人大代表何伟英建议,用工年龄应该从16周岁提高到18周岁。即使在没有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这个用工年龄的提高,也能促使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继
续求学。(《检察日报》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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