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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挖掘“扩大对外开放”内涵

2008-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们对“扩大开放”的理解很容易狭窄化,“外部力量是主体,本国市场是客体”。也就是说,中国一直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资本引入地,而不是主动出击的策源地。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共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所作报告中有这样的提法:“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将“扩大对外开放”作为基本指

导思想的提法消失。

实际上,“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正是对“扩大对外开放”含义的一次更深入的挖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贸易政策头号重心从追求总量平衡转向调整优化结构;加强防范外部不利冲击;强调对内开放的重要性;增强中国对国际市场价格和国际经贸规则的影响力。从长远来看,最后一点尤其重要。所谓“大国”,就意味着不是价格和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价格和规则的决定者;中国的经济总量称得上“大国”,但在国际控制力上,中国还不算货真价实的“大国”。

时至今年,中国的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量将会超2.4万亿美元;中国有数以千亿美元计的主权财富基金、国企资本以及民营资本需要外投。中国在海外的经济利益(包括原料和能源供给、销售市场、投资市场)已相当可观。此时继续片面强调“扩大对外开放”,无异于仅仅给自己施加约束,却不要求贸易伙伴承担任何向中国开放采购、销售、投资和劳务市场的义务,这是非常不公平的。(《21世纪经济报道》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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