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民生的议论可谓见仁见智,
生活政治模式有其独特的理念、理论、政策和过程体系。它以改善民生为政治目标,以民生问题作为政治决策、政治职能和政治资源配置的重心,用民众生活质量指数取代简单的经济发展指数,作为评价政治发展的标准的模式。在生活政治模式下,政治合法性的支撑来源于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民众生活选择机会的增加。在生活政治视野下,民生不是简单的去贫困化的问题,还包括增加民众生活选择机会的问题;民生问题不是针对某个阶层提出的,而是针对全体民众的。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准连续跨越了饥寒型、温饱型和小康型三个阶段,民生改善的伟绩举世公认。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一些结构性的民生问题,比如人们常说的“七难”问题(就学、看病、出行、住房、治安、办事和就业等)。这些问题都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条不容回避,那就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过多地强调了以经济成长为核心来配置公共资源、制定公共政策、考核公共部门。经济政治的色彩过于浓厚,而生活政治的思维还没有树立起来。实际上,片面的“经济”政治或者“发展”政治,并不能自然地解决民生难题。
进入新世纪以来,“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科学执政”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新的执政观和方法论的提出,实际上已经为我国建设生活政治这篇文章开了题,指了路。这就是从我国民生问题的特殊性出发,紧紧围绕民生这个中轴,以提高民众生活质量和增加民众生活选择机会为重心,建构生活政治的理念体系、过程体系和法律政策体系。(《理论与改革》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