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公司里,董事长有时候被人称为“法人”,有时候被称为“法人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让人感觉称呼混乱,概念模糊。请问,这些称呼上有没有区别?
律师解答:
法人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而不是指自然人;称呼该组织的“一把手”(如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
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做法,称呼法人则是错误的。这个错误来源于中国人喜欢乱用简称,将“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殊不知“法人”在法律上是有特定的意义的。
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它是通过自然人来表达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那个自然人,因此又称法人代表,一般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在成立已久的公司里则是总经理。(《上海法治报》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