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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税:行政腐败新形式

2008-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全国政协委员李汉宇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一些乡镇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不切实际、逐年递增的财政增收指标,纷纷干起了买税勾当。

每年10月左右,许多乡镇就把买税指标早早分解到人,要求必须配合税务机关完成买税任务,多奖少罚。领命者纷纷进城寻找税源,有的甚至在城里设“办事处”坐地买税。年年如此,供

需两旺,一些地方已逐渐形成了“买税卖税”市场。

买方利益显而易见――既然填写税票就可财源滚滚,追逐政绩者自然趋之若鹜。

卖方利益也很明显――把税缴给本地政府要百分之百上缴,而缴给外地政府则有多达20%~30%的优惠。买税方提供的优惠五花八门,胆大的直接返还现金,谨慎的则以“技术改造”、“创新鼓励”等名目变相返还。东部某大企业为卖税,竟在西部某县注册了一个分支机构,干起了“东税西送”的“义举”。

经办人的好处更是少不了――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买税家族”,领导动员亲属为乡镇财政创收献计出力,财政增收,亲属得钱,两全其美。

国家税收和地方财政收入被疯狂蚕食。大量买来的财政数据汇总上去,又造成统计数据失真,干扰中央决策。由于买税成本较高,有的乡镇政府甚至贷款买税,形成了新一轮乡镇负债。建立在买税基础上的逐年递增的财政增收任务,也严重扭曲了乡镇干部的政绩心态:真抓实干养税源,哪里有异地开税票抢税源来得轻松!(《半月谈・内部版》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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