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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雇佣催债公司受质疑

2008-05-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追讨信用卡欠款一直都是发卡行头疼的事情,针对这种情况,不少银行都将信用卡欠款催收业务外包,交给讨债公司处理。对此,不少消费者认为银行这种行为侵犯了欠款人权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王先生告诉记者:“我使用的中信银行信用卡曾欠下2万多透支款,由于难以按时还款,不久后有一个自称广东某法律服务

中心的机构向我催款。”王先生说,该法律中心的办事人员将一封没有任何单位落款的信函寄到他的身份证住址地,信封上竟写着“涉嫌信用卡诈骗立案通告函”。里面的内容大致为“最后通牒:你已触犯信用卡诈骗罪,2008年菖月菖日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你将被判处菖年等等”。“我们全家受此影响很大,父母双亲当时就高血压发作。”王先生愤怒地说。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杨林律师认为,催账人员使用恐吓手段催债,如果次数频繁且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就构成了“软暴力”行为。轻者是侵害了欠款人的民事权利,重者就触犯了治安处罚法。一位持卡人向记者表示,他赞同银行追欠,但是应走正常的渠道。(《中国消费者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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