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不够规范,出现了零收益,甚至负收益的理财产品,这就要求在主管部门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监督的同时,投资者自己也要加强防风险意识:
一是收益率上不要被“忽悠”。要弄清理财产品广告中的收益率是年收益率还是累积收益率;产品是否代扣税;广告中的收益率是
二是投资方向不要被“搞晕”。要清楚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将投放于哪个市场,具体投资于什么金融产品,这些决定了该产品本身风险的大小、收益率是否能够实现。
三是流动性不可“小视”。大部分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较低,客户一般不可提前终止合同;少部分产品可终止或可质押,但手续费或质押贷款利息较高。
四是挂钩预期莫“犯蒙”。如果是挂钩型理财产品,应分析所挂钩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方向与区间是否与目前市场预期相符,是否具有实现的可能。 (《经济参考报》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