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荔湾区宝华街80多户居民,紧急致信全国人大,指荔湾区“恩宁路连片危破房改造拆迁项目”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新南约10号和12号楼的拆迁有悖物权法原则,应予撤销或者改变”。(见5月12日《新快报》)
其实,在物权法出台之前,学界对于国务院的《条例
在一个没有任何法律可以“单兵突进”的年代,我们需要的是法治大环境的整体改善,而不是让一部部关涉民生的“基本法”孤军奋战。(《法制日报》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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