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大地震预计造成5万多同胞不幸遇难,伤残同胞人数势必更甚。孤儿、孤老、伤残孤老,被联合国减灾组织统一定义为因灾生成的“三孤”。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等城市纷纷向四川及国家民政部表示愿意安置地震孤儿;无数城镇家庭或个人则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民政机构申请认养地震孤儿。
在认
养孤儿热情涌动的当口,笔者善意地提醒有认养意愿者:认养地震孤儿需理性在先。须知,认养孤儿并非只是依法确立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还须首先考虑和掂量自身的经济能力(长期),受教育程度及家庭成员或本人的身体健康条件。此外,还须站在孤儿(被认养者)的角度,充分考虑改变生活环境后的被认养者,是否能适应新家庭内新的生活习惯、语言、人文环境等的变化。也就是说,献爱心需要理性在先,否则,不少家庭在接纳新成员后往往会闹不和谐,亦影响被认养者的健康成长。这类情况,在半个世纪前的“三年大饥荒”及32年前的唐山大地震后的孤儿认养中均出现过。(《广州日报》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