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国人民纷纷向灾区捐款捐物,其中,许多名流慷慨解囊,受到赞赏。但也有一些名人富人的捐助与不少人对他们的期待有很大距离,因而受到非议。下面两篇文章,分别代表了不同的观点。
赚得多,责任也多
“小巨人”姚明捐款2
名声越大,财富越多,社会责任意识就理应越强,这是社会公理。美国首富比尔・盖茨曾说:“巨大的财富意味着巨大的责任。”哪些人的名声、财富和责任倒挂,哪些人的名声、财富和责任相符,透过这场天灾已然分晓。成龙慷慨解囊千万元,不愧为娱乐界龙头大哥;邵逸夫夫妇爱心奉献一亿元,显示出高尚的道德境界。
名流们的地位、名声和财富,都来自于社会。国家有难,责无旁贷,更重要的是,名流用相应的巨款回馈社会,对整个社会都有道义号召和改善社会风气的作用。
笔者建议,一方面,政府可以参考慈善业发达的国家,加紧完善一些关于慈善的法规,鼓励更多的名人富人多捐款、多奉献;另一方面,在当前“国难当头”的时候,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对企业、名人“论功行赏”、“奖罚分明”,甚至设立并完善类似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指数,对于一些积极捐款或通过其他方式支援灾区的企业和名人,给予更多嘉奖和优惠政策。而在社会舆论方面,要给那些吝啬的富翁们一定的压力。(《环球时报》5.21张敬伟文)
慈善捐助是志愿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救灾捐助都是一种志愿,而不是一种义务,更不是一种赋税。你多捐说明你道德水准高尚,有社会公德心和爱心,别人少捐、不捐,只能说明他有他的想法,或许有他的难处,未必就代表他不想帮受灾同胞尽一份爱心。我们不应从自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捐不捐、捐多少,是每一个社会个体的基本权利。对这种基本的权利,应该予以基本的尊重和起码的理解。
慈善捐助重在心意,心意是无价的,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没有必要把慈善折算成“钞票”。无论是富裕,还是贫穷,捐所有财产和捐1元钱,都理应被视为一种爱心的表现。一个健康的社会,就应该以正面号召、树立典型的方式,去鼓励任何形式、任何数量的捐赠,而不是设立一个“占本人财产多少百分比”的硬性杠杆,以反面批评的形式来掂量你的爱心有多重。换句话说,捐款多是值得赞扬的,但捐款少却不应受到公开的指责,这才是一个社会成熟慈善事业的表现。
现在,如果我们用“示众”、“排行榜”来逼迫名人、富人捐款,甚至谩骂一些捐款少的人,显然已经脱离了慈善的本意。名流需要督促,但同样也需要社会的鼓励和爱护。让救灾捐助成为名流们的一种物质和心理负担,对普通人来说,虽然解气,但无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
笔者认为,在捐款问题上,每个人都应该严于律己,要求自己做到乐善好施,慷慨助人,而不应一味苛求他人。(《环球时报》5.21戚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