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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人共同生活就是尽主要赡养义务吗

2008-05-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们家共有五个孩子,我是老三。多年来,我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相继过世后,其他孩子提出要继承遗产,我提出自己一直与二老生活在一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我要求多分遗产。但他们几个却不认同我的说法。请问,像我这样与老人共同生活的,是否就算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司法实践中,“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认定:

1.在经济上为老人生活提供了帮助,老人主要依靠其提供的经济生活;

2.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帮助,如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时进行护理等;

3.对老人的帮助具有持续性、长期性。

具体到你家的情况,若你仅仅是与老人共同生活,而老人的其他子女又在经济上、精神上给予老人帮助的话,不能简单认定你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法制晚报》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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