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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足“踢飞”15亿元

2008-06-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主场1比2输给伊拉克队,输掉的表面上只是一场世界杯预选赛和十强赛的出线权,但由此“损失”了15亿元人民币。

我们来算一笔账。如果中国队能够从20强赛小组出线,进入十强赛后,出场费为80万美元。四个主场就是320万美元。假设中国队只是获得了小组第三名而不得不参加亚洲区附加赛,还有一个主场80万美元的

收入,累计可以达到2800万元人民币。按国际足联的有关最新规定,参加南非世界杯赛决赛阶段比赛的队伍,每队每场比赛的出场费至少达到500万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约为3000万元。三场小组赛至少有900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中国队的直接损失就达到了1.18亿元人民币的收入。再加上主场门票收入,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3亿元。

而这只是中国国家队单方面的直接经济收入损失。以2001年在沈阳主办的十强赛的例子估算,带来的周边效益更大。中国队一旦能够进入世界杯赛,可以带动约1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流动。(《城市晚报》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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