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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2008-06-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张女士与丈夫韩某签订了婚内协议,内容是:韩某同意,若再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双方即可离婚。孩子由韩某抚养,张女士不负担抚养费,家中包括房产的所有财产均归张女士,夫妻俩的所有债务,包括银行按揭货款,全部由韩某自愿偿还。张女士想问,这份婚内协议书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1.个人的婚内协议在协议离婚时有效,但在诉讼离婚时,法律上房产以房产证为准,并且,诉讼前因让步妥协达成的协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

2.其实不用签订这样的协议。因为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请求赔偿。所以,只要保留对方有此过错的证据就行了。

3.该协议究竟有无效力,目前在实践中有争议,但协议中约定,“如韩某再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即可离婚且共同财产全部归张女士所有”,这实际上不具可操作性。

建议张女士聘请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代书后由夫妻双方签字。(《上海法治报》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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