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2日,中央和非地震灾区接收捐赠款物共计452.97亿元,支出134.87亿元,结存318.10亿元。
审计显示,地震发生后,有关部门紧急制定了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规章制度,有效保证了灾区群众在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需要和抗震救灾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也发现了管理不够规范、政策不够完善、执行不完
审计发现,非地震灾区接受的捐赠资金本应及时拨付灾区,但因接受捐赠渠道多、捐款资金归集难度大等原因,截至6月12日结存在接受地的尚有243.71亿元,占接受捐款总量的81%,未及时上缴有关中央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或对口拨付有关灾区。
审计发现,甘肃省接受的“锁阳固精丸”等非抗震抢险救治急需的保健品,至今闲置未用;四川省北川县、彭州市商务局和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接受的17350顶旅行用等类型帐篷,因空间小不适用而积压。
部分捐赠物资出现了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的现象。甘肃省接受的外地捐赠的旧衣物中,包括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内衣、衬衣等;四川省卫生厅接受的“过氧化氢消毒液”等38吨消毒杀菌药物属“三无”产品;一些食品和矿泉水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四川、甘肃灾区接受的帐篷中有15981顶存在配件不全或不配套问题,仅汶川县就有2667顶帐篷因此而无法使用,约占该县收到帐篷总数的20%。
有些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部分捐赠物资拨付与接受过程中出现丢失短少问题。个别部门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有的直接拨付到在灾区的本系统单位用于救灾工作。(《劳动报》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