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与钟某(女)恋爱期间外出打工并同居,因在家乡的父母抱孙心切,于是钟某出具了一份委托书,委托其父母同李某领取了结婚证,委托书也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后由于双方关系恶化,钟某请求离婚,李某拒绝。请问,男女双方自愿委托父母代领结婚证的行为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委托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李某与钟某虽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钟某也是基于完全自愿而出具委托书,但毕竟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属违法办证,只能作为同居关系对待。因此,李某与钟某的婚姻是无效的,钟某可以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他们的结婚证。(《检察日报》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