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的通知,河南省交通部门、高速公路等开始对警车收费,公安部门随即开始查扣交通执法车,并关闭车管所内与交通相关的所有窗口。结果,对警车收费新措施7月4日开始执行,7月5日即告中止。
听说过水、电打架,电、气打架,如今,交通和公安部门又为各自的利益上演了一场“龙虎斗”,
表面来看,交通部门占有一定的道理优势,毕竟它是在执行省政府的新规,然而,交通收费政策在源头上对部门利益的庇护,为各类争议埋下了伏笔。
动用公权力在执法和行政过程中谋取部门利益,必然有损于政府部门的形象,制度的规定被部门利益所绑架,公共政策的变形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更大透
支,它直接损伤了地方法令和政策的严肃性。由此看来,还有多少制度在部门利益的绑架下委曲求全?(《法制今报》7.9 桦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