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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考生状告人事局

2008-07-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与女同事发生一夜情

1975年,陈刚出生在重庆垫江。师范毕业那年,他被分到县里一所中心小学任教。

2003年初的一天,陈刚正在办公室写教研报告,校长带着一个漂亮女孩走了进来。“这是新调到我们学校的何凤老师。你就坐这里吧!”

何凤来到这里后,很快就得知陈

刚是学校业务的尖子。为此,她经常找陈刚请教一些教学上的难题。

2003年12月,陈刚被学校派去参加县“骨干教师”培训。在培训快结束的前几天,何凤找到陈刚,要陈刚陪她去逛街。那天,何凤买了好多东西。可当陈刚把何凤送到车站时,已经没有了班车。

正当陈刚不知该怎么办时,何凤却让陈刚帮自己拎着东西,来到一家宾馆登记住下。

“早点休息吧!逛了那么长时间,你肯定累坏了。”陈刚见天色已晚准备回培训班宿舍。可就在他转身时,何凤却伸手拉住了他。在他与何凤的眼神相互交汇的刹那,他感觉到了一颗渴望他留下,又让他不忍也无法拒绝的心……

第二天一大早,陈刚忐忑不安地回到了培训班。培训结束后,他尽量避开与何凤单独接触。一直到放假的前一天才鼓足勇气约何凤出去。

在学校外的小山坡上,陈刚提出:“为了我们各自的家人,我们从现在起,必须终止这个危险的游戏,以免对更多的人造成伤害。”

“通奸”状元考生被拒公务员门外

2004年5月,已是高级语文教师的陈刚得知,垫江县检察院要公开招聘几名工作人员,他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考试。结果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通知去面试。

7月,正在家里等待县人事局和检察院政审的陈刚,突然接到县纪委的通知,让他去一趟。然而,让陈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纪委找他去,居然是要调查他与何凤的那次私生活问题。

“这事只有我和她才知道啊,纪委怎么这时过问起来了呢?”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追问,陈刚如实承认了那次事实。

最后,纪委以陈刚与女同事“通奸”为由,对陈刚作出了党内警告的处分。这样,陈刚最终以政审不合格而落榜。

一些朋友和同事认为,这事这么久都没有被揭开,却偏偏在陈刚被政审前揭开,明显是有人报复陈刚。外界消息很快印证了大家的猜测,说是何凤和婆家一起把事情捅到了纪委。

2004年暑假之后开学,陈刚被从中心小学调到一个偏僻的乡村小学任教,还被扣除了13个月的奖金。

再三遭拒录状告人事局

2007年8月15日,陈刚得知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公开招考一批公务员。在得到人事局相关人员“没问题”的回答后,陈刚填报了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办事处的文秘岗位,并于9月下旬参加了统一考试。同时,还参加了该区副处级干部的招录考试。

10月底,考试成绩公布,陈刚笔试第一名。在随后的面试成绩中,陈刚再次获得了第一名。

12月5日,重庆市渝中区人事局委托大溪沟街道办事处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陈刚所在学校对他进行政审。在工作人员向陈刚个人了解情况时,陈刚坦诚地谈了自己曾受到的党纪处分,但两个工作人员对此并没有说什么。

12月下旬,陈刚得知与他一同报考的人都去填表了,而他却未接到任何通知,顿时感到情况不妙。为了弄清真相,他赶到重庆渝中区人事局询问自己没有接到录用通知的原因。

“对不起,我们在政审中发现你曾经因作风问题受到过警告处分……”工作人员调出陈刚的资料后告诉他。

陈刚找了相关负责人解释,希望能给已经改过自新的自己一次上进的机会。可是在2008年1月17日,渝中区人事局还是给他出了一纸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拒录的原因是,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陈刚因不具有良好的品行,不符合公务员的录用条件。

陈刚觉得十分委屈,他查阅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重庆市纪委《对受党纪处分后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所作的说明》,那上面都清楚地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期只有一年。“而我是2004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现在早已过了影响期。”

陈刚认为,渝中区人事局拒录自己,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用人政策。2008年3月24日,陈刚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4月29日,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人事局对陈刚的拒录理由是否合法?有人认为,人事局把好德才兼备的公务员入口关无可非议;也有人认为,不应把法律问题和道德规范相混淆,扼杀优秀人才的前程。

6月13日,渝中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陈刚的诉讼请求。陈刚不服,决定上诉。

(《检察风云》2008年第14期海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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